|
:::
[首頁]>>最新消息
為因應結婚登記制實施,97年5月23日以後結婚之新人,如需假日辦
理結婚登記,請於登記日5天前向本所辦理預約。
新婚誌喜,別忘了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
自97年5月23日起結婚登記日是婚姻生效日。
芳苑鄉公所97年度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日程表
法務部製作新修正「出生、結婚登記、子女姓氏」宣導短片,按此
觀看
本所97年度提升政府服務品質執行計畫
自96年8月31日起,民眾可以自然人憑證於(http://www.ris.gov.tw)
點選「戶政網路申辦服務」進入教育程度註記查詢及申辦作業,
其中查詢作業時間為每星期一至五,8:30-17:00,至申辦作業時間
為24小時,提供申請教育程度註記服務。
接獲詐取身分資料電話,勿使用歹徒所留電話號碼回撥並請儘速撥
打檢舉專線「165」或警察機關報案,戶政所及縣府不會以電話
與民眾核對身分資料,請勿受騙上當。
本所訂於每月末週三舉行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
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詳如實施計畫。
96.5.23總統令民法親屬篇修正自公布日施行
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,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。
子女經出生登記後,於未成年前,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
姓或母姓。
子女已成年者,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。
前二項之變更,各以一次為限。
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,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
時,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
姓:
一、父母離婚者。
二、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。
三、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。
四、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。
為擴大異地辦理戶籍登記事項,原住民傳統姓名或漢
人姓名並列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登記,原住民回復傳統
姓名登記及回復漢人姓名登記,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
請。
|